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党中央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党同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团结奋斗所作的重大部署。对标落实这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宁夏法院要树牢“提高政治站位、把准职能定位、确保工作到位、提升法院地位”的“四位”意识,全面加强能动司法,助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新征程中再立新功。
(相关资料图)
一、学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人民法院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必须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理论学习的着力点放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把讲政治落实到法院具体岗位、具体职责、具体工作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立足大局大势推进工作。
要在强化理论武装中提升政治素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10年全面依法治国最重要的标志成果,是法治中国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原因,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新时代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主题就是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司法理念和司法实践,不断提升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政治素养。
要在清醒研判形势中增强政治定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续写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新篇章,“中国之治”同“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实践证明“两个确立”是新时代最重大的政治成果、最重要的历史经验、最客观的实践结论,是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奋进新征程,面对党的二十大部署的各项战略任务,面对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各种不确定难预料的风险挑战,人民法院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安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要在坚持知行合一中把准政治方向。坚持把讲政治和讲法律统一起来,善于用政治眼光分析司法问题背后的政治逻辑,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谋划和推动法院工作,坚决做到一切工作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态度特别坚决。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把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履行司法职能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坚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抵制西方错误思潮侵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强党性,把准职能定位,能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人民法院承担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必须准确定位新时代法院工作的时代坐标,深入分析世情国情党情,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能动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保障作用。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保持对涉稳问题的高度警觉,严防个体事件蔓延为群体事件、刑事案件转化为政治事件、网络热点演变为政治风险,坚决防范政治类敏感案事件发生。坚决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我国宗教内部事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打着宗教旗号的非法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妥善审理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关乎群众生命健康财产的各类案件,着力服务构建新安全格局。
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司法裁判中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政府与市场、效率与公平、发展与安全等重大关系问题。依法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保护意思自治,依法维护契约自由,保障交易安全、包容交易模式和结构创新,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违法犯罪,保障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拯救具有市场价值的困境企业,依法处置出清“僵尸企业”,审慎采取司法措施,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践行“两山”理念,推进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同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司法修复举措,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着力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坚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发布司法建议和司法大数据研究报告等方式,提升基层治理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推动完善社会风险研判预警防范机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让司法公开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让典型案例成为传播法治文化的活教材,推动形成崇尚法治的良好环境。
三、重实践,确保工作到位,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理论只有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变成推动发展的力量。人民法院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这一伟大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深入分析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大力气破解影响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抓实“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要准确把握司法作为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定位,坚守法治原则,遵循司法规律,坚持能动司法,确保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尊重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依法严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以及贪污腐败等案件,做到个案裁判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认真实施民法典,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分止争、惩恶扬善、良法善治相统筹,充分发挥司法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破除长期困扰群众的法律和道德风险。坚持把实质性化解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将协调、调解、和解等工作贯穿行政审判的全过程,努力寻找解决纠纷的替代性方案,促进官民和谐。持续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坚持网络执行查控、司法评估拍卖、联合信用惩戒全方位综合发力,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解公平正义最后一道藩篱。
开辟改革创新这一路径。统筹抓好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等重点任务落实,推动各项改革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健全政法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促进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信息化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压紧压实院庭长、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健全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推动智慧法院建设提档升级,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促进司法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稳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
站稳司法为民这一立场。要时刻牢记“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做实做细司法为民,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要着力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进一步深化“一站式”建设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努力为群众提供高层次、宽领域、个性化的司法服务。坚决反对就案办案、机械办案,通过优化质效指标,强化审判管理,着力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最大限度减少“程序空转”。要深化积案清理,坚持一案一策,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完善涉民生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机制,严肃整治年底不立案,执行不作为、乱作为等沉疴积弊。扎实开展重复信访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严格落实“有信必复”要求,持续推进涉诉信访从程序性回复向实质性化解转变。
四、建新功,提升法院地位,着力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建功新时代必须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通过大力实施政治素养、司法业务、法治保障、群众服务、改革创新、科技应用“六项能力水平提升工程”,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
树立信得过的法院形象。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作为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的根本途径。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保障每一位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充分尊重每一位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让广大群众得到应有的公平对待和内心尊重,使人民法院成为群众信赖的矛盾纠纷的裁判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坚持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基础上,讲求司法智慧、艺术和方法,用心用情用力办理每一起案件,确保裁判结果符合党和国家政策导向、符合立法精神、符合人民群众公平正义观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树立靠得住的法院形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充分发挥司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晴雨表的作用,通过发布司法建议等方式为中心工作出主意、想办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使法院始终成为党和政府靠得住的坚强力量。坚持把“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贯穿到审判执行各领域全过程,不断强化“诉调对接”裁判思维,凝聚“源头治理”广泛共识,最大限度稳定社会预期、维护社会秩序、弥合社会裂痕,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准确把握“监督支持”辩证关系,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法律监督、社会公众监督,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依靠制度优势提升法院形象。
树立能放心的法院形象。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抓好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四风”纠治,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的体制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落实主题教育总要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是关键。全区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着力在高站位讲政治上率先垂范,在高水平强业务上率先垂范,在高标准抓落实上率先垂范,在高风范保廉洁上率先垂范,示范带动广大干警踔厉奋发,干事创业,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宁夏法院更大的贡献。
(安长海,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来源:人民法院报
标签: